各单位:
根据《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科室设置的通知》(菏院字〔2017〕22号),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11】65号)、《菏泽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菏院政字【2006】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学校行政、教辅等机构资产调配交接方案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资产跟随科室进行调整;
3.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二、组织结构
各单位成立资产交接工作组,组长由负责人担任,明确单位分管资产领导、资产管理员及其他工作组成员;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监督资产交接。
三、资产调拨方案
(一)下列单位科室资产全部并入新建单位
1、原宣传部统战科资产全部并入统战部。
2、原教务处教学督导室、教学评价科整建制资产并入教学质量评估处。
3、原办公室综合档案室整建制资产并入档案馆(校史馆)
(二)下列单位科室资产并入新单位
原办公室车队、收发室整建制资产并入后勤管理处;
原基建处绿化科建制资产并入后勤管理处。
(三)其余单位因内部科室变动,资产由本单位自行调配。
四、资产交接
按照《菏泽学院资产交接管理办法(暂行)》进行
附件1:菏泽学院低值耐用品交接单
附件2:菏泽学院固定资产交接单
资产管理处
2017
年8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