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处职责
一、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登记、统计、评估、监管等工作,并做好资产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
二、负责学校资产配置、处置和办理报批手续;
三、负责资产清查和固定资产入库、调拨、处置;
四、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收益监管工作;
五、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监管;
六、负责编制政府采购项目的购置计划,做好采购、验收、索赔、报关;
七、负责学校招标工作;
八、负责设备管理与行政办公设备维修工作;
九、负责学校产权住房管理,负责周转房、单身宿舍等学校产权住房的分配、调整与管理;
十、负责学校房产、土地资源所有权属的认证;
十一、负责公共用房的信息化管理及分配、调整;
十二、负责学校经济合同的签订、审批管理与执行监督、合同档案管理等;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校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全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资产管理系统的运行及维护;
三、监督、检查全校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四、负责学校与资产相关各种状态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年报;
五、负责全校资产增减、变动、处置的申报;
六、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登记、统计、评估、监管等工作,
七、组织全校的资产清查与统计工作;
八、负责对全校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九、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资产收益监管工作;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中心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配合省财政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招标采购相关工作。
二、负责学校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制定。
三、根据学校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购置计划,做好计划执行情况的信息汇总。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政府采购工作。根据购置计划,组织招标活动。
五、负责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器材订购、报关、验收、商检、索赔等工作。
六、做好招标采购相关信息收集及档案整理工作,相关信息公示工作。
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管理科职责
一、执行国家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及学校关于房屋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负责制定学校公用房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等。
三、负责学校产权住房归口权限分配、调整。负责周转房、单身宿舍等学校产权住房的分配、调整与管理。
四、负责学校房产、土地资源所有权属的认证。
五、负责学校公共用房的信息化管理。
六、负责审核与学校房屋相关的各类上报材料。
七、配合人事处,完成教职工入职与离职转单手续中、关于房屋方面的信息确认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管理维修科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全校设备类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全校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设备类资产校级验收的组织工作;
三、负责设备类资产入账、变动、处置归口审核;
四、负责组织待处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鉴定及申报;
五、负责设备类资产各项数据的统计及汇总;
六、负责设备类资产出租、出借台账及档案归档;
七、负责行政办公设备维修;
八、制定行政办公设备维修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规定,完善维修工作流程,建立维修台账。
九、负责行政办公设备维修经费管理,维修工作相关数据统计。
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