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共菏泽学院委员会 菏泽学院关于调整部分科研机构、 教辅机构和教学机构的通 知》(菏院字〔2017〕17号),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鲁教财字【2011】65号)、《菏泽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菏院政字【2006】2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学校教学机构资产调配交接方案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2.资产跟随对口专业进行调整;
3.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使用效益。
二、组织结构
各学院成立资产交接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明确单位分管资产领导、资产管理员及其他工作组成员;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监督资产交接。
三、资产调拨方案
(一)下列单位资产全部并入新建学院
1、原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资产全部并入马克思主义学院。
2、原外国语系资产全部并入外国语学院。
3、原数学系资产全部并入数学与统计学院。
4、原物理与电子工程系资产全部并入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5、原蒋震机电工程学院资产全部并入机电工程学院。
6、原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资产全部并入计算机学院。
7、原经济管理系资产全部并入商学院。
(二)下列单位资产根据专业设置并入新建学院
1、原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和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两个专科专业涉及资产并入政法学院;
原法律系劳动社会保障和社会工作两个本科专业与法律事务专科专业涉及资产并入政法学院。
2、原学前教育系、初等教育系、原教育科学系全部资产并入教师教育学院;
单县分校、郓城分校和东校区教学部资产并入教师教育学院(资产暂由两分校管理通过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3、原文学与传播系全部资产并入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
原社会科学系历史学本科专业和历史教育专科专业涉及资产并入人文与新闻传播学院。
4、原化学化工系全部资产并入化学化工学院;
原生命科学系环境科学与工程三个本科专业和原化学化工系应用化工技术专科专业涉及资产并入化学化工学院。
5、由原生命科学系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教育、生物技术及应用、药品生物技术专业涉及资产全部并入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牡丹学院);
原园林工程系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园林、园艺技术专业涉及资产全部并入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牡丹学院);
原资源与环境系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与装备、种子生产与经营、粮食工程专业涉及资产全部并入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牡丹学院)。
6、原药物科学与技术系全部资产并入药学院;
原生命科学系生物制药专业涉及资产全部并入药学院。
7、原音乐系全部资产并入音乐与舞蹈学院;
原体育系舞蹈学专业涉及资产全部并入音乐与舞蹈学院。
8、原美术系全部资产并入美术与设计学院;
原园林工程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两个专业涉及资产全部并入美术与设计学院
(三)下列单位资产根据专业需求拆分后并入新建学院
1、原资源与环境系除按专业拆分资产到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牡丹学院)的所有资产并入城市建设学院。
2、原体育系除按舞蹈学专业资产并入音乐与舞蹈学院外所有资产并入体育与健康学院。
四、资产交接
按照《菏泽学院资产交接管理办法(暂行)》进行
附件1:菏泽学院低值耐用品交接单
附件2:菏泽学院固定资产交接单
资产管理处
2017
年8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