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固定资产处置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的处置管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资产管理处近期将对全校家具类、设备类废旧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望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本着物尽其用、厉行节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的原则下,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将本单位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及无修复价值的家具类、设备类资产进行统计,并在《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处置操作,同时从系统中打印《菏泽学院资产处置报告单》,经使用单位资产管理员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2015年3月30日前家具类资产报送资产管理处房产科(综合办公楼305室),设备类资产报送资产管理处维修科(综合办公楼101室)。资产管理处将会同学校资产鉴定和评估技术小组(拟成立)对各单位上报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和评估。
由于处置资产要求程序严格、手续繁多、报批时间长,希望各单位在申报资产处置后,将待处置的资产在原使用单位集中整齐码放,待接到有关处置批复后,学校统一组织集中处理。
注:2014年11月单位上报省审计厅的问题资产,不在本次处置范围内
联系电话: 5668455
资产管理处
2015年3月11日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资产处置流程
登录系统------资产管理-------变动处置--------资产处置------选择使用单位------从菜单中点击“增加”按钮-------选择家具类归口人员(葛俊涛)、设备类归口人员(王照全)-------选择一件或多件待处置的资产(在方框中打“√”)-------点击“选择”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处置原因填写:报废 技术鉴定一键填写:经鉴定小组鉴定,此笔资产无使用价值,申请报废。然后进行保存并提交。
提交后在“查询”中打印《菏泽学院资产处置报告单》(操作流程:查询------变动处置查询-------资产处置信息查询------选中处置单编号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