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3日下午,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通知,资产管理处全体人员集体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
《条例》主要明确了资产范围、管理体制和部门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预算管理和基础管理、资产报告和监督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高鹏飞强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平时大家一定要认真学、学深学透,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做好资产管理工作。